国务院发文保护湿地严格管控围填海
2018年7月25日,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为切实提高滨海湿地保护水平,严格管控围填海活动,国务院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
《通知》重点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政策要求:
一是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完善围填海总量管控,严格审批程序。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涉及围填海的按程序报批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二是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在2018年底前完成全国围填海现状调查。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结合2017年开展的围填海专项督察情况,确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在2019年底前制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严格限制围填海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对合法合规项目,已经完成围填海的原则上应集约利用;在2017年底前批准而尚未完成围填海的,最大限度控制围填海面积。对违法违规项目,开展生态评估,进行生态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对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坚决予以拆除。
三是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降低、海岛现有砂质岸线长度不缩短。加强滨海湿地保护,选划建立一批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将天津大港湿地、河北黄骅湿地、江苏如东湿地、福建东山湿地、广东大鹏湾湿地等亟需保护的重要滨海湿地和重要物种栖息地纳入保护范围。积极推进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逐步修复已经破坏的滨海湿地。
四是建立滨海湿地保护和围填海管控长效机制。对全国湿地逐地块调查,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滨海湿地及自然岸线的动态变化。严格用途管制,将滨海湿地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敏感、自净能力弱的海域实施围填海行为,严禁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在滨海湿地布局。加强围填海监督检查,把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情况纳入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督察重点事项,加大督察问责力度,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2018年下半年启动围填海专项督察“回头看”,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本文转载自中国旅游新闻网,有适当变更。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推荐阅读
- 石家庄人去山东龙口买房[01-17]
- 《共产党宣言》没有过时[02-24]
- 习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的十大金句[01-23]
- 统计石家庄旅发大会举办时间、地点[07-07]
- 丰收节是哪一天?[09-23]
- 石家庄宝马车友微信群[08-28]
- 中国铁路总公司要取消纸质车票[07-22]
- 宝马5系微信群[07-15]
- 石家庄远洋晟庭规划图[07-02]
- 石家庄举办龙舟文化节[06-07]
- 石家庄龙舟文化节(行唐站)端午节如期[06-07]
- 2019年京津冀龙舟挑战赛顺利举行[06-07]
- 2019年全球“欢乐春节”活动正式启动[01-19]
- 河北279水上运动俱乐部年会成功召开[12-25]
- 石家庄将建成区域旅游中心城市[12-16]
- 抖音成就的网红景区如何走得更远[10-20]
- 河北省4景区入选百个乡村旅游精品景点[10-13]
- 塞罕坝森林小镇列为国家森林小镇建设试[08-31]
- 第三届石家庄市旅发大会10月在平山举行[08-13]
- 河北省运动会(2018年)水上运动项目决[08-08]
点击排行
小编推荐
最新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