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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这个名字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为什么要称为中医?

2020-02-18 来源:互联网- 由[最美旅行网]整理

中医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那么,中医这个词,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过去人们怎么称呼中医呢?

一、1936年,国民党政府颁布了《中医条例》法定下来,《中医》这个专属称呼第一次以政府的名义定义。

中医这个名字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为什么要称为中医?

那么,为什么当时要成立《中医条例》呢?要知道,在《中医条例》颁布之前,中医差点被消灭!!!

下面是《中医条例》公布前的历史事件。“中医”,就是中国的医学体系的意思。

1929年2月,南京政府卫生部召开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会议,出席会议的有10余人均为受西方教育的医学人士或卫生行政长官,会上通过了余云岫等提出的“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限制中医登记年限”等4个提案,合并为“规定旧医登记案原则”。

余云岫称“旧医一日不除,民众思想一日不变,新医事业一日不能向上,卫生行政一日不能进展”,根据这个提案,要在50年内彻底消灭中医。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西医对立势若水火。由初始的医学思想、医学体系不同,出现偏见和分歧,进而北洋政府将中医教育摒于医学教育系统之外,引起中医界公愤,从而使中西医的差异,因上层的干预而形成对立,其后由于西医对传统医学的歧视和偏见,中医的抗争,矛盾进一步加深、激化。而余云岫等的“废止中医案”已将中医逼上了生死存亡的绝境。

1929年3月17-19日,全国中医药团体在上海举行了声势浩大的集会,大会口号有“提倡中国医药就是保全中国文化经济”、“打倒余汪提案就是打倒帝国主义”等(余指余云岫,汪指汪企张)。

会上通过决议:定3月17日为中医中药界团结斗争纪念日,以后称之为3·17国医节;成立全国医药团体总联合会;组织赴京请愿团。

会议结束当晚,赴京请愿团一行便出发到南京,次日向正在召开的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请愿,并呈文行政院、卫生部和工商部。由于中医界的团结抗争,以及社会各界如全国商会联合会、药商团体、中华国货维持会、医药新闻报馆以及南洋华侨代表等的同情和支持,迫于社会舆论,“废止中医案”被迫搁置,暂不执行。中医药界的抗争取得初步胜利。

“废止中医案”被搁置不久,1930年“西医条例”公布。

为了争取中医的合法地位,1931年初成立的中央国医馆草拟了《国医条例》,1933年6月通过国医馆馆长焦易堂(国民党中央委员)联系石瑛、叶楚伧、邵力子、陈果夫、陈立夫等29人,作为议案提交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首先将此案批给行政院所属的内政部、教育部审议,遭到否决。其后此案转由立法院法制委员会审议,终于得以通过,并改称《国医条例》为《中医条例》。

但事隔2年,经立法院通过的《中医条例》,行政院却迟迟不予公布实施,各地中医团体及著名医家多方责问,不得其果。

1935年8月,上海《医界春秋》社主编张赞臣从立法院院长孙科秘书仇某处获得行政院院长汪精卫1935年8月5日致孙科的密函,谓《中医条例》之事“不但有关国家人民生命,亦有关国际体面,若授国医以行政权力,恐非中国之福”,嘱孙科“设法补救”。张赞臣阅后十分震惊,认为这是有关中医地位和权利的大事,决定将此信件公布于众,遂在《医界春秋》105期上刊出汪精卫给孙科信件全文,并撰写了“鸣鼓而攻”的短评,愤怒地揭露和批判了汪精卫执意扼杀中医事业的行径,动员全国中医药界和有关人士起而抗争。

1935年11月,国民党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冯玉祥为首和各地代表、海外华侨81人联名提出“政府对中西医应平等待遇,俾宏学术而利民生案”,其中第一条就是“前立法院决议通过之《中医条例》迅予公布实施”。在这个形势下,《中医条例》终于在1936年1月22日得以公布。

二、那么,在国民政府的《中医条例》公布之前,人们怎么称呼中医呢?

古代称为比较多,如岐黄、岐黄之术、青囊、悬壶、悬壶济世、杏林、杏林春满、橘井,到了近代,一般称呼为为汉医、国医。

三、《中医》这个词,最早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

1、公元80年成书的《汉书·艺文志》有记载,谚语曰:“有病不治,常得中医。”这里的“中医”,意思是中等水平的医生。

2、近代中医之名产生于鸦片战争时期,是东印度公司为了区别于西医而命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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